二星级资格证书:
1. 通过国际职业化妆师二星级资格的基础理论与化妆技能考核;
2. 熟悉并遵守化妆业的行业规范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. 业绩突出或对国际职业化妆师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,破格参加认证评审。
三星级资格证书:
1. 有较丰富的化妆经验,从事化妆工作2年以上,或取得国际职业化妆师二星级资格证书两年以上;
2. 具有优秀化妆业绩及任职2年以上的具有中级专业职务人员;
3. 有扎实的专业理论与实战技巧,具备创新的化妆理念;
4. 熟悉并遵守化妆业的行业规范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5. 业绩突出或对国际职业化妆师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,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,破格参加认证评审。
四星级资格证书:
1. 有丰富的化妆经验,从事化妆工作5年以上,或取得国际职业化妆师三星级资格证书两年以上;
2. 至今参与50人以上的化妆活动并担任评委1次以上;
3. 具有优秀化妆业绩及任职2年以上的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人员,至今授课50场次或200课时以上;
4. 有扎实的专业理论与实战技巧,具备创新的化妆理念;
5. 熟悉并遵守化妆业的行业规范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6. 业绩突出或对国际职业化妆师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,可不受第3条的限制,破格参加认证评审。
五星级资格证书:
1. 有非常丰富的化妆经验,从事化妆工作10年以上,或取得国际职业化妆师四星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;
2. 至今参与100人以上的化妆活动并担任评委3次以上;
3. 具有优秀化妆业绩及任职5年以上的具有中级专业职务的人员,至今授课50场次或200课时以上;
4. 有扎实的专业理论与实战技巧,具备创新的化妆理念;
5. 熟悉并遵守化妆业的行业规范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6. 业绩突出或对国际职业化妆师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,可不受第3条的限制,破格参加认证评审。
补充:未达到以上认证申报标准的化妆师,可通过参加协会在全国各地授权机构组织的认证培训考试,凡是通过考核的学员均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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